兰州市生育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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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医疗保险新政策

兰州城镇医疗保险参保时间

1.兰州新参保和已参保居民:8月1日至11月30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一寸照片等材料,前往本人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办理相关手续。

2.全日制在校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的学生,参保登记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1月30日。

兰州城镇医疗保险支付限额调整

1.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承担35%;

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

兰州城镇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城镇居民(不含大中专及中小学生)每人每年缴纳标准80元;

2.城市低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30元;

3.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及中小学生每人每年缴费40元。

兰州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1.医疗保险参保居民缴费满三年后,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住院及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累计提高比例不得超过5%。

2.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人员,按初次参保人员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执行。

3.参保居民在一个参保缴费年度内,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额未达到60%的按60%予以报销。

年兰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医疗费

1.产前检查680元

2.人流160元

3.引产

16周以下:800元

16周以上:1400元

4.顺产:

a.顺产三级医院2400元;

b.二级医院2100元;

c.一级医院1800元。

5.剖腹产:3300元(部分定点医院为3600元)

a.三级医院4000元;

b.二级医院3700元;

c.一级医院3500元。

二、生育手术费

1.孕情(环情)检查:20元;

2.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三级医院140元,二级医院120元,二级以下医院100元;

3.输卵管结扎术:三级医院1200元,二级医院1000元,二级以下医院800元;

4.输精管结扎术: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800元,二级以下医院600元。

兰州生育津贴标准

1.非晚育:90天

2.晚育:105天

3.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155天

4.多胞胎:每多一胞胎加15天

5.生育津贴计算公式:本人生育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后*产假天数

注:最后核定报销金额由医院或社保局审核。

兰州市生育保险连续缴费6个月后才能享受生育险

兰州市生育保险政策将进行调整。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兰州市生育保险政策有了新的变化,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得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等。

据了解,按目前兰州市执行的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保险本月参保,次月享受。此次调整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得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此基础上,还对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作出调整。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由按原来的本人生产当月缴纳的工资为基数计算,调整为按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算,缴费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的平均工资基数计算。记者了解到,目前兰州市执行的生育保险政策中,孕产妇正常产定额标准已调整为2100元,其中难产另外增加200元,孕产妇剖宫产定额标准也由3300元调整为3600元。执行这个定额标准的医院有14家,分别为甘肃省人民医院、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甘肃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兰州军区总医院安宁分院、武警甘肃总队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兰州石化总医院、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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