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落户新政策知识要点
年山东落户新政策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划分
人口大省山东,确定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划分,记者19日从省公安厅获悉,这个省将大大放宽落户条件,允许人才户口城乡之间自由流动。
山东省公安厅户政处处长张广桐介绍说,多年来,山东省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了持续不断的调整和改革。截至2002年底,全省非农业人口达到了2634.1万人,占总人口的29%,比1994年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
但是,现行户籍制度仍然与发展的形势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户籍管理的二元结构,由此衍生的城乡人口之间身份不平等、享受政策不平等的矛盾依然存在。
为此,山东省出台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从3个方面加大了改革力度。
首先是打破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常住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农村人口在城镇登记常住户口后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村(居)委会不得对公民依法申报登记户口设置任何限制或附加条件。
其次是放宽落户条件,增强大中城市发展活力。公民为城市招商引资达到一定数额或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纳税达到一定年限或数额的,招商引资、投资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该城市落户。同时,具有学历或专业人才,甚至是虽无学历但聘用期达到所规定年限且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人员,以及通过合法方式获得住宅,并取得房产证书的公民,对其本人及亲属都降低了落户条件。
第三,实行人才户口城乡自由流动政策。城市各类中高级科技人才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愿到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其户口既可保留在原城市,也可迁往工作地区,并可以再由工作地区迁回原居住城市。凡属山东省引进的人才,到山东工作而不在山东落户的,发给《山东省外来人才居住证》,凭证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同时,取消投靠人员户口迁移条件限制。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年龄、婚龄的限制。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张广桐介绍,这次出台的意见还要求山东省各地、各部门搞好相关政策之间的衔接,将国家对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实施相应政策的依据,由目前的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划分,尽快统一到以居民是否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承包土地,或长期从事林牧渔业等生产)来划分,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山东户口迁移手续申请流程条件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大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越来越多,为了能够让农民工朋友真正的融入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是必由之路。
农民工很难真正的融入城市生活,主要原因是他们在城市的社会保障不够完善,不能与市民享有同等的医疗、教育等待遇,从而也导致部分市民有有色眼镜去看待农民工,不能给予农民工一个理性的认知,排挤农民工。
实则不然,农民工为城市的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随着城镇化的建设,城市也越来越需要农民工的不断付出来补充我们现在服务也用工难的现象,所以通过改革户籍制度,从而让农民工真正的融入城市生活,还需要多方做出努力:
第一,户籍制度的改革需要彻底进行,国家需要统筹规划农转非的条件,让异地农民在新的城市也能便捷落户。
第二,需要各个城市的公安局户籍科,进行联网,合理分工,统筹工作,让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到实处。
第三,若想真正的改变农民工在城市中生活的尴尬状态,不仅需要户籍制度的改革还需要相关部门把医疗、教育、养老等问题都合理的规划,从而让农民工在城市中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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