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有新政策补贴标准

| 小龙

两会对失独家庭有新政策

国家卫计委今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情况,介绍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进展情况。

中国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很多计划生育家庭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对于国家基本国策落实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杨文庄表示,他们目前遇到的困难或者是生产生活方面的一些问题应当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和支持。

杨文庄表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自2008年就全面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以后没有再生育或者没有合法收养孩子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5周岁以后就对夫妻双方发放特别扶助金。

年全国领取特别扶助金的特扶对象有77万,主要是伤残死亡家庭的,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是47万人。

杨文庄介绍,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分别按照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和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的标准进行扶助,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同时,在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也做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和部署。

他表示,最近,国务院也有专门的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也进一步细化有关措施,对特殊家庭的一对一的联系人制度,医疗绿色通道的落实都有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马上就要在全国进一步部署。

卫计委还将进一步加强完善扶助关怀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家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帮,心有所慰。这四个方面一定要落实到位,这是政府的责任,也是需要社会各界积极支持。

失独家庭补助标准最新政策

一、经济扶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发出《通知》提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

自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二、保障房优先安排

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三、城乡医疗

《通知》提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对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要做好咨询指导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帮助。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四、养老保障

优先入住养老机构

《通知》要求,做好养老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两会对失独家庭有新政策相关

9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