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户口迁移新政策
哈尔滨居民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须知
一、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的条件
除集体户口工作人员、福利院收养的儿童、监外执行人员以及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办理市内迁移仍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在户口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一)因结婚需将户口迁到配偶户口所在地的;
(二)因住房调整(包括合法购买、馈赠、自建房屋及单位分房的),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的;
(三)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所在地的(包括农迁农);
(四)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
但户口登记主要项目有差错及公民身份号码重号的,必须先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核实更正后,方可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一站式户口迁移手续。
二、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所需证明材料
凡符合条件需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的,除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投靠人户口簿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属婚迁的需提供《结婚证》;
(二)属住房调整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三)属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四)属离婚、房屋变卖或被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别提供离婚证,变卖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关手续证明,以及户主同意迁入证明。
三、办理一站式市内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
(一)凡符合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条件的居民,只要证明材料齐全,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全户迁出的,必须将原户口簿交回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
(二)户口簿上的户主迁出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其他人员的关系,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作相应的变更。
(三)对属于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市内农迁农的,除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
哈尔滨办理户口迁出须知
办理条件
具有哈尔滨户籍的以下人员可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因读书入学、毕业后在外地就业等需将户口迁往新城市的人员;
2、因投靠、工作安排调动、调干、前往外地发展等需将户口迁往新城市的人员;
3、哈尔滨本地学校招录的外地人员,入学时办了集体户口,毕业后想迁回生源地的人员。
办理材料
1、 因读书入学、毕业后外地就业需迁出其他城市的人员:
(1)外地就学人员需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
(3)外地就业人员需提交毕业后学校发放的《报到证》;
(4)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相关户口信息证明材料;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因投靠、工作安排调动、调干、前往外地发展等需将户口迁往新城市的人员:
(1)本类人员迁出需提前获得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的《户口准迁证》;
(2)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材料;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校招录的外地人员,毕业后想将集体户口迁回生源地的人员:
(1)生源地公安机关核发的《户口准迁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除了因入学、毕业外地工作等类型需要迁出户口情况,其他情况户口迁出都需要迁入地派出所发放《户口准迁证》(保障户口迁出后有迁入地方,避免成为黑户);
2、准备齐全办理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出;
3、受理派出所核验申请材料,符合情况办理户口迁出;不符合情况不给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