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农村低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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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湖州农村低保政策

“十二五”期间浙江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我省民政工作将继续围绕扩大低保范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加强养老和儿童福利工作等重点,完善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体系,促进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据悉,目前浙江全省在册低保对象共计66.5万人,城乡平均月低保标准为653元和570元。“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有320.7万人次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支出低保资金85.4亿元。

“年城乡平均月低保标准同比增长11%和17%,救助标准、补差比例、均衡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各省区前列,部分地区已实现城乡统一的低保标准。”省民政厅厅长尚清介绍,截至去年,浙江省已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户,在全国率先完成脱贫任务,全省43万低收入农户中有23.23万人纳入低保。

“十三五”期间,我省民政部门将在缩小低保线与扶贫线的“两线合一”、城乡低保标准并轨上动脑筋、找路子,探索“支出型贫困”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扩大低保对象的覆盖面。预计到年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1022元和869元以上。

具体到年的工作目标,民政部门强调,要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将同比提高10%以上,出台“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政策。

据统计,全省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45万人,约占总人口数的19.4%,人口高龄化、少子化、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的大背景下,家庭赡养和照护老年人的负担将不断加重,全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日益加剧。

“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投入养老服务建设资金179亿元,其中民间资金93亿元,新增机构床位15.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床位近35张。实现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从无到有,累计建成1.92万个,老年食堂1万余家,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社区。

今年,我省要加快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改造,解决其在消防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制工作,鼓励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或通过PPP模式运营,引导更多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此外,今年底将实现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不少于36张,民办(民营)机构床位占比力争达到55%,实现90%城乡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另外,下一个五年,我省将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福利保障,建立完善以困境儿童分类保障、重残重病和罕见病儿童康复补贴、收养寄养孤残儿童家庭补贴、新生婴儿营养津贴等为重点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加大各类救助资金筹集力度,完善医疗救助政策,研究门诊救助和儿童重点救助政策。截至年底,力争全省至少有80%的地区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浙江省城市低保申领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浙江省农村低保申领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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