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积分落户政策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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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青岛积分落户政策

1 、黄岛(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买房落户新政

① 在黄岛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申请在购房地落户。

② 购房落户黄岛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注】这份新的“黄岛买房落户新政”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

2 、红岛新区买房落户新政

年2月23日红岛经济区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正式消息,红岛经济区同样也开始放宽购房落户条件,其具体内容与“黄岛买房落户新政”完全一致。

① 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青岛市外人员,在红岛经济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含贷款购房取得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② 购房落户红岛经济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和城阳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同样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另外,按照之前政策,在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登记户口满3年以上的居民,并在市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新区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宅,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也可在红岛落户。

【注】有效期限与“黄岛新政”同样至年12月31日。

3 、主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不含青岛红岛经济区)购房落户政策

符合下述购房条件之一,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均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① 在城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人员,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② 具有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的人员,并在城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全款购买(或贷款购买但贷款已还清)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80㎡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4 、新区与主城区买房落户政策两大差别

① 目前青岛市区内只有黄岛和高新区是购房满60㎡的,就可以办理落户的。主城包括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区仍然在执行购房100㎡以上,才可办理落户。

② 想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区购房落户的新市民,需要贷款还清,获得完全产权之后才可以办理落户;而在黄岛区、高新区申请购房落户,只需要办理了房产证即可,无须贷款还清就能申请办理落户。

年青岛积分落户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3: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

4: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

5:无犯罪记录。

落户所需材料

1.申请人:青岛市积分落户卡、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及复印件。

2.随迁配偶和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结婚证及复印件、工作状况证明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随迁子女达到结婚年龄的需同时提供未婚声明和工作状况证明。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是指以下证明之一:(1)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关系证明;(2)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3)亲子鉴定及复印件。

工作状况证明是指以下证明之一:(1)原户籍地就业失业登记证;(2)在市区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复印件、基本养老关系接续卡);(3)户口所在地村委出具的农村居民身份证明;(4)学生在校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1. 居住证时间计算。

居住证时间实行累计计算,计算日期从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含年1月1日执行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后的居住登记期)、暂住证和人才居住证的有效时间均累计计算,有效期累计满3年为合格。

2. 合法固定住所。

积分落户合法固定住所指申请人拥有的住宅用途房产(共有产权的,产权人仅限夫妻及未婚子女)。属本人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属共有产权的需出具房产证、共有产权证明(包括公证机关证明或房屋产权人出具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3. 简化申报材料。

为方便申报人员,本年度积分落户申报材料取消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居住证办理情况由申请人在积分落户系统申报,公安机关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核准。

4. 诚信申报。

申请人需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对采取故意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空缺的落户名额按照积分排名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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